校属各单位及各住户:
老旧小区改造后,校园面貌焕然一新,居民文明意识有所增强,但不文明现象时常反弹。为彻底改善校园住宅区面貌,努力营造宜学宜教宜居的优质环境,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及《江西农业大学校园管理规定》,学校研究制定了《教职工住宅区“十不准”》。
为推动“十不准”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取得实效,按照9月11日校党委扩大会的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宣传动员。校园建设处制作《教职工住宅区“十不准”》宣传栏,9月10日前,固定放置在各楼栋入户单元口等醒目位置。9月11日,学校党委扩大会宣传动员,统一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2.集中整治。9月11日起,各责任包干单位深入住户,开展入户动员,督促住户清理公共区域各类物品(公共区域指:房屋产证范围之外的所有区域,包括改造后的散水坡、绿化带等区域),并确保住户9月20日前按照“十不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包干到户情况,资实处已在党委扩大会前发给各单位。各单位入户动员及清零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工作专班陈裕鹏。
3.长效治理。各责任单位要持续做好跟踪问效,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9月21日-10月1日,由党务政务督查室牵头,保卫处、校建处、资实处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督查。学校成立了教职工住宅区网格员管理队伍,负责落实“十不准”要求的长效督导工作。对落实“十不准”要求不到位,或屡劝不改的住户,按照《江西农业大学校园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包干到户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由党务政务督查室视情况报分管校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相关工作情况与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挂钩。
专项整治是手段,居民自治是根本,长效常态是目标。请广大住户严格落实教职工住宅区“十不准”各项具体要求,共同维护校园环境,携手创造美好家园。
附件: 教职工住宅区“十不准”.jpg
南昌经开区江西农业大学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