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实施垃圾分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美丽中国的基本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江西农业大学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实施垃圾分类管理。为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垃圾分类各方动手、人人尽责、取得实效,特提出如下倡议:
争当垃圾分类的引领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率先实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结合“党日活动”、志愿服务、主题班会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争当垃圾分类的先行者。自觉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类并精准投入公共场所、居住小区及校园内设置的分类垃圾桶(箱)内,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成为全校师生的自觉行动。
争当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带头学习垃圾分类政策,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广大师生普及垃圾分类基本知识,传播低碳绿色生活理念,主动分享垃圾分类技巧,带动身边人参与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争当垃圾分类的监督者。主动做垃圾分类的执行者、志愿者、监督者,对身边不按规范垃圾分类的行为,及时制止,耐心宣传正确方式,引导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规范,共同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垃圾分类、利国利民,资源节约、刻不容缓。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共同打造宜居宜学的美丽校园、生态花园、幸福家园,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积极贡献。
附:垃圾分类用语含义
1.可回收物。回收后经再加工可成为生产原料或经整理可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餐厨垃圾。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主要包括:学校食堂、餐饮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教职工生活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有害垃圾。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严禁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投入分类垃圾箱)
4.其它垃圾。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卫厕垃圾(厕纸、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