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经与回收处置公司协商,学校将于4月8日组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范围
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空瓶、废化学试剂。
二、时间安排
4月8日全天
三、回收地点
南区:国土学院与工程训练中心实验楼之间空地(新图书馆背面)、博学楼。
北区:各学院实验室所在楼栋一楼,便于装车回收。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回收安全顺利进行,回收当日请相关单位和实验室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验室废液用25L废液桶盛装,盛装量不超过废液桶容积的80%,废液桶上粘贴危险废物专用标签,标签上写明废液成分、比例等信息。废试剂空瓶装入纸箱,瓶内无液体、无试剂残留。
(二)废化学试剂按要求分类装箱,箱外黏贴装箱清单,清单里写明废试剂名称、重量等信息。
(三)实验室应预先将危险废物搬运至指定地点,全程留人看守配合,待危险废物移交完成后,方可签字确认离开。
(四)相关单位提前通知教职工装车点周围不停放车辆,保持道路通畅。
(五)操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校园建设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