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7月18日组织实验室废液回收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范围
实验室废液
二、时间安排
7月18日上午9:00
三、回收地点
南区:博学楼、国土学院与工程训练中心实验楼之间空地(新图书馆背面)。
北区:各学院实验室所在楼栋一楼,便于装车回收位置。
四、工作要求
1.为确保回收安全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和实验室按《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收运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搬运。
2.实验室废液用25L废液桶盛装,盛装量不超过废液桶容积的80%,废液桶上粘贴危险废物专用标签,标签上写明废液成分、比例等信息。
3.实验室应预先将危险废物搬运至指定地点,全程留人看护配合,待危险废物移交完成后,方可签字确认离开。
4.操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附件: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收运要求.doc
校园建设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