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零星维修工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零星维修工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工作成效,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以及《关于严把资金支出关口坚持过紧日子提高资金支出绩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零星维修工程为单项预算经费在一万元(不含)以下的维修、改造、修缮等项目。
第三条 校园建设处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基础设施的修缮及日常维护;各单位做好所属区域设施及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修缮及维护工作,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规定,一万元(不含)以下零星维修工程,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派工实施。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项目的确定应建立在有经费预算的基础上:
校园建设处负责的公共区域维修费用从学校建设维修经费中开支;
各单位零星维修费用原则上从本单位专项经费、科研经费、业务费、分成经费开支;
对同一时间段、同性质的工程项目应归集处理,严禁对单项工程进行拆解分包。
第五条 项目审批管理遵循“先审批、后实施”原则。
由校园建设处研究确定实施的零星维修工程,实行统一项目编号、台账管理。各单位确因经费紧张需使用学校建设维修经费进行零星维修的,应向校园建设处提交《江西农业大学零星维修工程申请表》(附件),明确维修范围、时间、预算金额等具体内容,经校园建设处、财务处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由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可参照校园建设处的做法执行。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照经济、务实、高效的原则自行确定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三章 结算审核
第六条 派工单位应加强零星维修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好验收工作,并按要求填具《零星维修工程派工单》(附件3),各单位零星维修工程负责人需在结算材料(工程量清单)上签字。
第七条 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须于3个月内将工程决算材料提交至校园建设处审核;逾期报送的,按照《江西农业大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第八条 工程量结算审核
具体结算办法参照《江西农业大学小型工程暂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四章 其 他
第九条 校园建设处按年度对零星维修工程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总结,提升管理水平。
第十条 参与学校零星维修工程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恪守廉政纪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园管理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农业大学校园建设处
2021年1月5日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零星维修工程申请表
2.江西农业大学零星维修工程派工单
3.江西农业大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4.江西农业大学零星维修工程流程图
附件:1
江西农业大学零星维修工程申报表
申报学院、部门(单位): | 联 系 人(电 话) | |
施工地点: |
申报(使用学校建设维修经费)理由(可附页): |
项目现状、施工内容、具体要求、预计金额等(可附相关图纸或资料): |
申报学院、部门(单位)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校园建设处: 签 章: 年 月 日 | 财务处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注:1.本申请表适用于一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维修工程;
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规定,一万元(不含)以下零星维修工程,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派工实施。
确需使用学校建设维修经费的,可填具本表提出申请。
附件:2
XX(单位)零星维修工程派工单 |
工程名称 | XXXX工程 | 工程编号 | (XX单位)2020-001 |
维修内容 | XXXX工程,工程量及做法详见附件。 |
经费来源 | (工程立项时填具) | 工程负责人 | (工程立项时填具) |
维修费用估价或决算原则 | XXXX元整(XXXX元) | 施工单位 | (工程竣工验收时填具) |
单位领导意见 | (工程立项时填具) 签章 |
工程完成情况(工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维修内容及费用是否有增减等) | 工程符合施工要求,无费用增减,工程量以现场测量为准。(工程竣工验收时填具) |
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 (工程竣工验收时填具,需两位以上参与验收人员签字) 签章 |
注:本派工单适用于一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维修工程。 |
附件:3
江西农业大学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按照《建筑法》和《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实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做法:
四、其他: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19〕44号文件)(以下简称《小型工程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及做法施工,有隐蔽工程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签证取证,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时必须履行相关程序,未履行程序而发生的增加工程量不予决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开竣工日期: ,工期 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因甲方或天气等特殊原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七、合同造价约为 元;具体以学校审计结果为准。
八、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2.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树木、草皮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等工作。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所有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材料进场前先由施工方提供样品,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场;
4.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出校园,随意丢弃或未履行建筑垃圾清理义务的,一经发现,由校园建设处按照《江西农业大学校园管理规定》(赣农大发〔2019〕66号文件)进行相应处罚。
5.工程质量等级应达到 标准,竣工后及时递交验收报告。
八、项目管理: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 。
九、工程造价确定:执行定额,四类工程取费,参照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材料单价执行。项目完成后,依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决算,初核后报审计室备案。要求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结算材料。
逾期报送的,按照每超过1个工作日让利1个百分点执行。
十、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经审计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十一、工程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安全并对工程安全负完全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非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推迟一天完成,罚款 / 元,提前一天完成,奖励 / 元,最高罚额不超过造价的2%。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完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标准,必须返工,对无法返工的,罚款10%;
3.为保证工程质量,不按规定使用材料的,按照《小型工程管理办法》相关处置条例执行。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章 )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